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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爱孟子的林云同气节长存,发誓“宁饿死,也不为不廉之夫”

热爱孟子的林云同气节长存,发誓“宁饿死,也不为不廉之夫”(图1)

林氏宗祠

林云同“天性孝友、律己、方严”,甚爱孟子“人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”之说,终身佩服,不失尺寸。他少时读书时曾题辞于壁:“宁饿死,不为不廉之夫;宁布衣,不为干进(谋求仕途)之士。”颇有着鸿鹄之大志。林云同在仕50年左右,之所以会取得卓著的政绩,读一读他的名言,人们也就可知一、二了。

林云同(1500-1577),字汝雨,号退斋,明代兴化府莆田县城内后埭人(莆田市今荔城区英龙社区),为莆田九牧林林苇之后裔。嘉靖五年进士,初授户部山西司主事。嘉靖七年,以京官主试广西,继任江西九江税官、礼部按察司员外郎、浙江提学佥事、广东提学副使、浙江左布政使、都察院副都御史等。隆庆三年,升任南京工部尚书,后改南京刑部尚书,卒于任,时年79岁。赠太子少保,谥“端简”。他清廉刚正,屡次触犯权贵,宁愿丢官,不失气节,忠实地实践自己的为人居官的誓言。


初任税官

热爱孟子的林云同气节长存,发誓“宁饿死,也不为不廉之夫”(图2)

热爱孟子的林云同气节长存,发誓“宁饿死,也不为不廉之夫”(图3)

英龙社区

林云同出身仕官世家,嘉靖元年(1522),获中福建乡试丘愈榜第4名举人91秦先生。嘉靖五年(1526),获中龚用卿榜二甲69名进士,选为庶吉士,负责为皇帝讲解经籍等。因在学习时未曾拜访当时的宰相,结业时学馆竟无一人留用翰林院,全部调出补六部之缺,林云同授任户部山西司之事,这是古代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。

嘉靖七年(1528),林云同调任江西九江税官。到任后作《誓江文》一文自励。他忠于职守,体贴船主,商船到港报税时,做到随到随发,即使是夜半时分,林云同也起床披衣,开启栅栏门钥,验货办税,以免商船在风浪中过夜等候,做到“毋令泊风涛中”。商人对他也是感恩戴德,输往九江的货船也就逐渐多了起来。由于服务到家,大得民心,赋税征收也很是顺利,每年都超额完成任务,除正税外,还有羡金千金缗。林云同如数上缴,不留一文。三年任期届满后不久,林云同升礼部员外郎,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。


掌管学政

热爱孟子的林云同气节长存,发誓“宁饿死,也不为不廉之夫”(图4)

九牧祖祠

嘉靖十二年(1533),林云同调任浙江提学佥事,管理所属州县学校和教育之事。在任上,林云同以古道训导举子修行品德,倡导仁义中正理念。难能可贵的是,林云同尤其能严格执法。时任宰相的张璁,曾经出面为其女婿谋求成为廪生,以获取膳食补助等待遇。张璁曾因为迎合明世宗为生父立皇考的尊号,深受世宗重用,平素在朝颐指气使,不可一世,百官司中未有与其抗争者。但林云同独敢抗拒,因而得罪了宰相,屡屡得不到升迁。不久因家丧归乡,林云同服满补官河南按察司(省级司法和检察机关)佥事。嘉靖十五年(1535),林云同调任广东提学副使。他考选学官的法令,如同当年在浙江督学时一样严格。曾经有一位御史欲将射圃(训练诸生射艺习武的场所)挪用为官家园林。但林云同坚持不可,制止施行,他说:“必取射圃者,先归学篆(官印)。”使得御史塞口无声。

不久后林云同又被派往浙江担任参政,随即升为右布政使。他与当时左布政使李默(福建建宁人),两人一样的廉洁,一样的负有盛名,被浙江黎民百姓称为“良觏”。林云同因治政成绩显著,不久,擢升浙江左布政使。任上,他一如既往地秉公执法,公正威严,精于勤敏。当时有一位富豪王金箔,因为非作歹而犯了死罪。家人贿买宰相夏言为其开脱。林云同得知后,一脸正色地说:“官可免,此囚不可出!”他高悬明镜,秉公执法,果断地把案犯正法。夏言对他极端痛恨,使得人们不禁为云同的安危而担心。幸亏,不久夏言出事而被罢官。


交游赋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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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牧林

在任职广东提学副使时候,林云同与也在广东任职、后官至南京刑部尚书、浙江诸暨人翁溥交游甚好。两人都是书法家、诗人,时常相约郊游。嘉靖壬寅年(1542)冬,这对情致风雅的友人相约同游广西钦州灵山县的三海岩,不料翁浦公务在身,约定之日滞留他乡,于是林云同独游三海岩。这本是一件憾事,但温情脉脉的古人却以诗歌化解了这样的遗憾,翁浦先寄送来两首诗歌给林云同,预祝友人独游愉快,并派人送来美酒佳肴,同时邀请友人“题诗在青嶂”。这样一来,林云同也就“独游成胜事”了。所以林云同虽然独自成行,并未因此而扫兴。念及友人的心意,林云同游岩后“走笔奉答”,不仅唱和了翁浦的两首诗作,更即兴写下了《游三海岩怀梦山二首》。当翁浦返回灵山后,便将自己的诗作与林云同的诗作一并镌刻在三海岩内,以纪当时之兴,也给后人留下了一段佳话与佳作。

翁浦与林云同的书法真迹堪称三海岩石刻中的精品。林云同的石刻长达104厘米,宽57厘米,字径约3厘米,全文达220字之多,是三海岩中尺幅较大的摩崖作品。林云同的诗以行草书写,字迹小于翁浦的诗,但行笔稳健有力,笔画粗细均匀,转弯处潇洒流畅,整体上呈现出端庄雅致的风格。这些诗刻的书法价值、文物价值与文学价值不容忽视。


忤逆权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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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世蕃

嘉靖廿五年(1546),宰相夏言被罢黜后,林云同擢升为都察院副都御史,巡抚湖广。不久,沅州、辰州(今湖南黔阳西南)要动用兵马,督府檄文征集军粮数十万石,林云同为此忧心忡忡,叹息着说:“湖广连年粮食欠收,物力已尽,催粮逼迫,这岂不是要使湖泽干涸,民不聊生吗?”于是他急忙上疏朝廷,要求暂借明年的输边岁例粮十五万石,以解燃眉之急。

当时,湖南属县李某为要升官御史,行贿严嵩之子严世蕃,林云同获悉后怒不可遏,上疏揭发,李某忙上疏自辩,严世蕃也反诬陷云同。朝廷下旨,令两人都回籍听候处理。后经调查核实,李某确有贿赂属实,被撤官职,林云同官复原职。但“嵩柄国,无心仕进”,他熟睹朝政腐败,决意归隐,遂上疏乞归返回梓里,在小西湖畔构筑读书园,为诸生讲学,诵读《孟子》。

有一天,他偕同老友闲游九鲤湖,作五言律诗:“扪萝度深篁,悬磴惊如线。云扃忽以开,触目坐成眩。危石泻银流,百丈垂楚练。咫尺对珠帘,喷薄日相溅。万壑争扬喧,千岩竟葱茜。石城亘长空,缥缈驾琼殿。”一吐憎恨权贵、归隐林泉的畅快之情。


两部尚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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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爱孟子的林云同气节长存,发誓“宁饿死,也不为不廉之夫”(图8)

莆阳自古多御史

隆庆元年(1567-1572),明穆宗即位后,严嵩伏法,推行新政,起用能臣,朝廷下旨,调林云同入京为刑部右侍郎,后又转为刑部左侍郎。数月之后,又拜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,掌管院事。他到任后,发现该院奢侈之风已成积习,立即刊布会约,不许铺张浪费,除去繁琐礼节,以正政风。朝廷又诏林云同与吏部尚书考察所有在京朝官的不正之风。给事中石星、陆凤仪因言得罪朝廷,林云同就挺身而出,为他俩抗疏论救。

隆庆二年(1568),林云同调任工部尚书。第二年,江南发生洪灾,他奏请朝廷减免江南十县课税之事,惠泽于民,群众赞声不绝。隆庆四年,他以年迈为由,上疏请救致仕,明穆宗以旨挽留,经林云同连上五疏,才允准离职返家安度晚年。

回归故里后,林云同与官至工部尚书、礼部尚书的康太和、大史学家柯维骐等人复办逸老会,以登临酬唱为乐,时称“莆田八老会”,又称“八仙会”。只是林云同在家六年后,又被明神宗皇帝复召为南京刑部尚书。时年76岁的他一再上疏恳辞,没有得到恩许,只得勉强赴任,到任后仍再辞如初, “云同力疾趋南,恳疏乞休,得大臣进退礼。”万历五年(1577)五月初八日,林云同卒于任上,朝廷赠太子少保,予祭葬如例,谥“端简”,并诏令在莆田城北门建“宫保尚书”坊,彰其恩荣。后入祀莆田乡贤祠。

林云同秉性孝友,律己谨严,极重气节,平居甚爱孔孟之道,不失尺寸。林云同一生,以孟子“人有不为,而后可以有为”为座右铭。他在宫中藏书阁读书时,曾在壁上题词说:“宁饿死,不为不廉之夫;宁布衣,不为干进(谋求仕途)之士。”他居官50年,清廉刚正,屡次触犯权贵,但他宁愿丢官,不失气节,忠实地实践自己为人居官的誓言。林云同也是诗人,为官之余,勤于著述,著有《读书园诗集》等,邑人、官至兰州知府的清代文学家郑王臣编撰的《兰陔诗话》存其诗16首。


参考黄峰攀、吴春永等人网络文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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